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酒类经营;食品互联网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店铺名称
清流县龙津镇美春小吃店
联系人
赖美凤
联系电话
15159148599
店铺地址
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4-1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